一、报考条件:
1、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本科应届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可参考招生目录。
二、入学考试 :
(一)初试(笔试) :
1.初试科目: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口腔临床医学三个学科初试科目一律调整为三门: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综合,其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除口腔综合外均采用全国统一命题;其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一命题的科目为:101政治(满分100分);201英语(满分100分);306西医综合(满分300分);307中医综合(满分300分)。以上科目的考试要求以“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大纲”为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为: 645 口腔综合(满分300分),包括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与正畸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
2.初试时间:2007年1月(详见准考证)。
(二)复试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笔试、面试)和英语考试(笔试、听力、口语);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三)关于参考书目:口腔综合及各专业复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均为人民卫生出版社所出版的最新版本科教材。
003 口腔医学系 |
|
|
|
100302 口腔临床医学 01?口腔颌面外科学 02?口腔内科学 03?口腔修复与口腔正畸学 |
9 |
①101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 ③645口腔综合 |
复试: 口腔医学 同等学力加试: 1.口腔组织病理学 2.免疫学 |
|